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院公告 > 正文
发布时间:2009-12-01 编辑: 来源:
各位教职工(在职事业编制):
现拟办理2009年度市内交通费的报销事宜,请事业编制的在职教职工准备好乘坐济南市公交车的月票报销单据384元(全年),将单据粘贴好并写上姓名于12月14日之前送到学院办公室集体到学校办理。
注: 须在校外居住,且山大无住房的在职事业编制的教职工(校房改办名单)。
院办公室
2009-12-1
上一篇: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申报补助工作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博士论文答辩的通知(三)
地址: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公路72号
yh1122银河国际(青岛)第周苑C座
邮编:266237
院办电话:(86)-532-58630622
本科招生电话:(86)-532-58630176
研究生招生电话:(86)-532-58630610
学院微信公众号
山大微信公众号